花蓮縣卓溪鄉卓溪國民小學自然教室使用與管理辦法
壹、目的:
一、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增加學生學習的興趣。
二、多元化的教學,讓學生學得更多的知識與技能。
三、提高自然教室之使用安全及效益。
貳、組織與職責:
一、由教務組長掌管自然教室業務,負責辦理增購該教室軟、硬體設備及各項
器材使用計劃。
二、各自然教室由該任教老師群共同負責,其職責如下:
(一) 擬定自然教室使用條例及安全事項,並公布於明顯之處。
(二) 負責該教室之管理及維護等事宜。
(三) 定期檢查各項設備,以期設備能隨時保持於良好狀態。
(四) 放學後應檢查門窗、電源是否關好,設備是否歸位。
參、自然教室使用原則
一、實驗室內需設置滅火器及電話。
二、各實驗室之器材、儀器、藥品等非經過實驗室管理員允許,不得擅自攜出。
三、在實驗中若需搬運或使用高度腐蝕性之酸、鹼及其他化學藥品時,應戴橡皮手套。若不慎被化學藥品噴濺,應緊急用大量清水沖洗,再送至保健室初步診斷處理。
四、為維護師生進行實驗中安全,實驗室內嚴禁嬉戲、進食。
五、學生進入實驗室後,需按分組入座、嚴守秩序,不得擅自離座及高聲談笑。
六、實驗室內一切器材、藥品均需由任課教師分發,並經指導後方可使用,凡
超過指定範圍之實驗均不得操作。
七、實驗的方法和該注意的重點,要先弄清楚後再動手,如果有問題,應舉手請老師前來座位前指導,才會安全。
八、做實驗時,要小心注意自己和同學的安全。如果發生事情, 要馬上告訴老師。
九、實驗結束後於下課前,學生應協助老師收回實驗器材及清點剩餘之試藥,
嚴禁將剩餘之試藥帶離實驗室。
十、實驗完畢後所遺留之殘餘物,需依實驗室廢棄物處理原則處理。
十一、學生必須有維護實驗室清潔之責任。
十二、實驗中若發生何問題,需即刻報告老師,並遵循老師指示,做好安全處理。
十三、藥品架或其他類似物品應予以固定,以預防地震時倒塌之危險性。
十四、實驗室內需保持通風性良好,且出入門口不准擺放任何物品。
肆、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花蓮縣卓溪鄉卓溪國民小學自然教室實驗室緊急應變處理流程
(1)、緊急應 (1) 緊急應變器材:每間實驗室均配置滅火器與電話。
(2) 應變步驟:
▲ 實驗室火災:
現場教師立即以滅火器滅火,遭受燒燙傷的人員立即以大量清水沖洗。並立即通知健康中心與學校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後續之緊急應變處理。
▲ 具腐蝕性的化學物品傷及眼睛:
現場教師立即通知健康中心,以緊急洗眼裝置大量沖洗眼睛,並立即與學校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後續之緊急應變處理。
▲ 具腐蝕性的化學物品傷及身體:
現場教師立即以清水大量沖洗受傷部位,並立即通知健康中心與學校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後續之緊急應變處理。
▲ 誤食化學物品:
若所食化學物無腐蝕性,則立即催吐,若具腐蝕性則不可催吐,需大量喝水,並立即通知健康中心與學校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後續之緊急應變處理。
▲ 其他緊急事件:
現場教師依情況施以緊急醫療處理並立即通知健康中心與學校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後續之緊急應變處理。
二、緊急疏散規劃:
當緊急事件發生,需疏散實驗室學生時依下列步驟實施:
(1) 教師儘速引導學生熄滅火源,關閉電源。
(2) 教室的學生疏散到操場集合,等候師長指示。
意外事件發生後,現場教師立即進行緊急醫療,並立即通知健康中心,告知事件狀況與危險程度,健康中心依下列狀況進行送醫治療:
(1) 若有生命危險,健康中心需立即呼叫救護車,再前往現場處理。
(2) 若確定無生命危險,則可先至現場處理,再依狀況送醫。
(3) 若無法判斷危險程度時,則一律先呼叫救護車再前往現場處理。
花蓮縣卓溪鄉卓溪國民小學自然教室廢棄物處理原則